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17-12-28访问次数: 字号:[ ]


现将我委拟批复的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8日

征求意见方式:

●邮件信函地址:台州市行政大楼1520室;邮编:318000

●传真:88510807?????? 电话:88510909

●QQ邮箱:1017889420@qq.com

附:台州市发改委关于台州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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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发改委关于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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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

你院《关于要求调整台州市中心医院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台中心医〔2017〕131号)悉。为缓解医院停车难矛盾,提高停车周转率和道路通行效率,规范停车秩序,根据《台州市区机动车停放差异化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停车运行成本和同区块台州市东海大道停车中心收费标准等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 收费标准

核定医院(247个停车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为:

2. 一小时内5元/辆.次,超过1小时按2元/辆.小时加收,全天最高不超过20元/次.辆,次日按以上标准重新计费。

3. 每天20:00-24:00和0:00-8:00按半价计费,且20:00-次日8:00最高收取10元/次.辆。

4. 机动车停放时间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按1小时计算。1小时以上的实际停放尾数时间不足15分钟的,不计收费时间;实际停车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按1小时计收。

5. 摩托车2元/次.辆,次日0:00开始重新计费。

二、免费停放对象

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行政执法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献血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及政府举办公益或调研活动车辆等免收停车费。

三、收费公示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应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通知》(浙价检[2012]32号)文件等规定,依法进行价格公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执行时间

本批复自2018年月日起执行,台发改收费〔2015〕73号文件涉及的台州市中心医院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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